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来源:市科技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市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是开展好惠企利企政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有关科技工作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相关内容,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及项目申报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科技政策信息公开落实好各类科技创新政策信息发布,不断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规范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网站规范有序运行,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编辑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合规。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在科技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既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章制度、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文件资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时政要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公共版块,又根据科技工作特点,设置双创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等版块。

    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网站自检自查,做好网站维护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25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工作的形式、内容和深度都有所变化的情况下,确保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尤其是新增内容,都及时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强化流程,规范内容,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三是进一步增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各处室信息员的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市科技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市科技局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积极维护“三年行动”专栏信息,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按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其他领域公开工作,全面保障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