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创新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文字号:鞍科办〔2023〕17号
发布机构: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12-30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创新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五大提升工程”推进“五个专项攻坚”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科技局制定了《鞍山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创新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鞍山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创新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
鞍山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创新提升工程”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五大提升工程”推进“五个专项攻坚”的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和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全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鞍山之战,实现首战告捷,三年大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全力营造科技生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
二、2023年主要任务
(一)优化创新生态
1.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围绕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搭建成果转化对接平台。推进我市与中科院沈阳分院、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科技合作,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落地鞍山。
一是推进辽宁大学鞍山城市研究院建设。以服务和推动钢铁及深加工、菱镁、装备制造、新材料、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的战略合作,重点推进电池产业、特色农副产品开发。
二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不断充实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培育库,推进“辽宁·鞍钢-东大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加快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辽宁鞍山煤焦油系先进碳材料中试基地”等6个新建基地建设,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难题,加快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鞍山转移转化。
三是深挖技术合同资源。充分发挥市创研中心、科技大市场、顺程三家技术合同登记站功能,强化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四是推动示范区建设。全力推动海城市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发展,积极推进高新区争创沈大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力争2023-2025年,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率突破60%;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7.6亿元。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3亿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等)
2.大力实施“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按照鞍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强化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协同联动,推进钢铁及深加工、菱镁、铁矿、装备制造等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的筛选和征集,提升遴选项目质量,建立“高精尖缺”技术及产品需求清单。
一是推进“揭榜挂帅”项目实施。重点推进鞍钢股份的“高铝钢结晶器保护渣研发”、鞍山力邦压缩机的“磁力耦合SF6全无油压缩机”等“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列入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推进项目加速实施,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推进基础研究项目实施。加快推动华信重工“球形储罐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推动辽宁科技大学的“非线性动态系统的收敛容错控制研究”等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争取省自然科学基金。
2023年,力争省级“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10个,攻克产业技术10项。到2025年,力争省级“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20个,攻克产业技术不少于30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3.加速创新载体建设。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精心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创新载体互动。积极推进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企业化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各孵化器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良性循环机制,通过自身积累,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积极谋划、培育创新载体。重点指导培育铁西区融创众创空间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指导培育高新区特地高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或企业孵化器,不断提升载体运行质效。
2023年,力增新增一家省级创新载体。到2025年,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达到3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等)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1.推进省级典型联盟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产业链头部企业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科技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承担国家、省级重大攻关示范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一是不断壮大典型联盟规模。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在指导联盟组建、规范联盟运行、发挥联盟作用、服务联盟发展等方面建立稳定培育体系,重点推进鞍钢股份的“辽宁鞍钢海洋工程装备用钢”、鞍山钢峰风机的“辽宁鞍山钢峰风机”等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组建。推进盟员联合建设联合实验室、联合创新中心等平台。
二是持续提升典型联盟运行质效。严格落实联盟运行、评估机制,提高联盟开展产业研合作活跃度,推动典型联盟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多种形式创新活动,促进创新要素快速、高效集聚。
2023年,争取入库省级典型联盟不少于10个。到2025年,争取累计入库省级典型联盟不少于2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等)
2.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深入落实《鞍山市高成长型科技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全力推进创新主体培育,重点培育符合鞍山重点发展产业、成长时间短、市场前景好、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
一是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准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和政策培训,重点培育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加快发展高成长型企业。开展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训系列活动,重点培育鞍山国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雏鹰瞪羚企业。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新备案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等普惠政策。
四是加大助企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和文献共享服务平台功能,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深化产融对接,打造“鞍科贷”品牌,开展银企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撮合活动。
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达到1000家,高企总数达到500户,雏鹰、瞪羚企业总数力争突破180家。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达到1300家,高企总数达到600户,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3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金融局等)
(三)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1.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聚焦科技创新需求,持续推进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实现量质齐升。重点培育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的“电器传动新能源储能及大功率驱动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的“高效智能水泵及系统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基础科学研究,逐步提升我市科技自立自强水平,推进服务、指导辽宁科技大学和鞍山师范学院重点领域研发平台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专注重点领域,突出市级平台科技创新辐射效能,重点培育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二是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建立健全研发机构绩效考评机制,对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运行评估工作,实行“能上能下”机制,提升平台运行质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源头动能作用,联合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综合实力,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快速发展。
2023年,争取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5个以上。到2025年,累计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5个,新增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2.钢铁、菱镁产业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积极参与辽宁实验室建设,提升鞍山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效能;充分借助鞍山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设有力契机,加速推进菱镁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省级“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以高品质钢和菱镁迭代产品为重点方向,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
一是不断提升钢铁产业科创源动力。全力推进鞍钢集团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成功,培育建设钢铁产业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鞍钢-东大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顺利投产,提升钢铁及深加工产业成果转化效能。
二是持续加强菱镁产业创新能力。全面开展与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校菱镁产业成果对接,充分发挥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作用,逐步拉伸镁质耐火材料产业链条,重点突破镁质建筑材料、镁质化工新材料、镁合金挤压型材等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一批“补链、延链、强链、建链”的重点项目,实现菱镁产品创新突破、多元化发展。
2023年,力争鞍钢集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组成功。到2025年,钢铁、菱镁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实现共性关键技术共享,多项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梯度培育、绩效导向、开放共享、动态调整的钢铁、菱镁产业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3.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督查激励,推进鞍山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经开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
一是完善双创示范基地功能。大力开展双创基地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培育各类专业化众创空间,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科技企业加速器,支持创业者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开展创业,为基地建设蓄势赋能。鼓励海城市依托菱镁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双创基地。
二是推动高新区国家级基地建设。发挥高新区激光产业园、鞍山市科技大市场、特地高校产业园等机构的带动作用,积极举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鞍山分会场,提升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国排名。
三是推动经开区省级基地建设。鼓励双创街做大做强,不断完善鞍山人才园建设,开展双创宣传工作,全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经开区向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迈进。
2023-2025年,推进鞍山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排名稳步向前,鞍山经开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向国家级迈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等)
4.推进千山湾科技园建设。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充分发挥高新区创新高地作用,出台《关于建设鞍山千山湾科技园的实施方案》,高水准建设鞍山千山湾科技园,打造高质量创新研发集聚区。
一是依托科创优势推动创新主体入驻科技园。以激光产业园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鞍山中心、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研发企业、科研院所为基础,以周边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型碳功能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转移转化平台、鞍山华泰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研发中心等重大研发项目建设为依托,推动省内科研院所在千山湾科技园设立分院;鼓励市内科研院所迁入千山湾科技园,拟引入七彩化学研发总部大厦、北师大合创科技平台、鞍钢工程研发中心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孵化机构。
二是推动科技元素注入科技园。在科技园内全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专精特新等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推动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推进组建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大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力度。
2023年,确保科技园七彩化学研发总部大厦顺利开工建设,完成千山湾科技园产业、招商规划。2025年,力争千山湾科技园建设初见效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借力“外脑”赋能发展,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来鞍就业、发展。积极对接企业外国专家需求,形成需求清单,通过参加中国(深圳)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等活动,开展人才撮合、对接,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鞍创新创业。同时,对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提供精准服务,着力打造外籍人才从来鞍办理手续,到开展工作、融入生活、社会保障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域外人才团队来鞍创办科技型企业。
2023年,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0人。2025年,累计引进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0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
2.大力实施“带土移植”项目。推进“人才+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引才方式,吸引域外高新技术企业、高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等来鞍创新发展。根据鞍山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设置市级“带土移植”专项,以“带土移植”等方式一体引进项目、团队和技术,推动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真金白银”支持一批带项目、带团队、带技术来鞍或在鞍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推动我市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团队。重点推进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辽宁华冶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带土移植”项目加速实施。
2023年,力争“带土移植”引育高水平人才团队不少于15个。2025年,组织实施“带土移植”项目总数累计不少于45个,积极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鞍山市科技人才工作专班职能,统筹做好“创新提升工程”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加强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分解年度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实施方案》真落地、见实效。
(二)强化定期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年底绩效对消账、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度,做到抓深抓实、见行见效。每月度调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季度调度、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每半年调度年度目标完成进度、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找准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破解难题;每年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新要求、新任务,及时调整完善重点任务和目标举措。
(三)狠抓督促落实。加大对县区的考核力度,坚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落实,制定任务清单、项目清单,细化落实责任,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节点,用工程化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形成系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