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人才支撑塑造 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3-2025)》 的通知
发文字号:鞍科办〔2023〕18号
发布机构: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12-30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科技局制定了《鞍山市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鞍山市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
鞍山市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科技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础现状
近年,鞍山市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断增强,创新主体培育实现量质齐升,科技成果转化硕果累累,打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9个,省级创新平台17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436个;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98亿元(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473家,全省排名第3位,科技型中小企业979家,全省排名第3位,“雏鹰”“瞪羚”企业162家,全省排名第3位。全市R&D经费投入24.4亿元(2021年),全省排名第5位。但对照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要求,作为辽宁省排位第三的城市,存在基础研究薄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不足,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不够,高水平科技人才不足,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创新引领高质量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二)工作思路
深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鞍山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总抓手,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支撑,以全面提升科技、人才对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盯发展目标,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科学谋划超常规举措,着力将科教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科技创新高地,在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取得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科技支撑。
(三)基本原则
1.推进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鞍山科创优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瞄准鞍山科技创新堵点、难点问题,补齐要素短板,推进创新生态升级,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以国家战略和辽宁振兴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鞍山优势领域为主攻方向,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坚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强创新资源布局,探索特色发展路径。
2.积蓄创新动能,全面推进鞍山科创水平提升。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引人政策举措,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立足重点产业发展,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以加快科技强市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向上攀升。
3.坚持协同创新,全力打造鞍山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广泛凝聚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推进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通过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鞍山创新实力和效能显著提升,在若干领域产出一批原创性成果,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钢铁科技创新中心和千山湾科技园初见规模,各类创新高地引领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战略支撑能力,科技支撑鞍山振兴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年均增速达到9%。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鞍山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特色产业创新策源能力提升,钢铁产业科技创新平台能级不断提升,鞍山千山湾科技园运行效能显著提升,研发集聚效果明显,全市新增25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创新效能取得明显提升。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要素不断向企业集聚,企业技术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市场活力充分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30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亿元,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60%,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万人口,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围绕钢铁及深加工、菱镁、新材料、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攻克一批适应鞍山产业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有力解决“卡脖子”关键问题,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累计攻克产业技术不少于25项,研制创新产品不少于15个。
——创新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不断完善,持续推动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名以上,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鞍来鞍创新创业。构建起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激励机制,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科研作风学风取得实质性改观。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加快一个“中心”和一个“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鞍山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完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鞍山钢铁产业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步伐。全力谋划鞍山千山湾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利用政策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集聚效能,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支撑钢铁、菱镁两大基地和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鞍山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成功,积极争取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园总收入达到20亿元,培育组建和引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引入一批高新技术和雏鹰、瞪羚企业,吸引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载体入驻科技园。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高新区)
2.统筹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储备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资源。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积极参与省级平台“奖优劣汰”动态管理,提升平台运行质效。积极培育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专注重点领域,突出市级平台科技创新辐射效能。同时持续开展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运行评估工作,提高市级中心科研整体效能。
到2025年,新增25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总数突破670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督查激励,推进鞍山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
到202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创新创业体系,在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就业能力、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支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鞍山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新区)
4.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筹备市政府与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组织科技成果发布、对接活动。通过引入社会科技服务中介、支持企业建设高科技水平项目等方式,县(市)区承担指标任务,清单化、任务化、工程化推进,提升我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和吸纳额。
到2025年,举办线上科技成果发布不少于30期,发布科技成果不少于300项;市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合作协议2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0亿元;力争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突破6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组织专利技术参与中国专利奖、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贯彻实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
到2025年,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万人口。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二、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
1.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出台《鞍山市高成长型科技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不断发展壮大掌握核心技术、专利密集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头部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支持联合体承担重大攻关项目。鼓励国有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协同攻关。
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3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等)
2.大力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两化”水平。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三篇大文章”,持续开展企业核心技术需求征集工作,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重点支持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蒽油组分反应耦合分离与高值化应用研究”、卧龙电气的“面向中压直流配网的电池储能变流器”、海城三鱼泵业有限公司的“舰船用低噪声永磁同步电机的研制”等项目申报省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
到2025年,力争省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20个,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其它各类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鼓励、组织产业链头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科技创新联合体,并申报省级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承担国家、省级重大攻关示范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指导企业申报省级典型类联盟,推进提升类联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平台,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企业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标准。
到2025年,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总数达到45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聚焦钢铁、菱镁、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储备中试基地资源,积极申报省级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进鞍钢东大中试基地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体系。
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提升科技孵化载体能力水平。辅导有一定基础或意愿的县(市)区谋划建设各类孵化载体;组织企业参与国家级、省级孵化载体申报,重点推进特地高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
到2025年,获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总数达到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达到3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大研发费加计扣除、高企税费减免等政策宣传力度,研究制定企业研发经费支持措施,大力营造科技创新投入氛围,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研发投入统计培训工作力度,形成定期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统计、发改、工信、商务、农业等部门协作联动,强化与鞍钢等重点企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重点企业指导工作,努力实现研发投入统计全覆盖应统尽统,全力提升我市R&D投入水平。
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突破30亿,投入强度达到2%。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推进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开展“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高端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和团队。落实引聚高校毕业生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鞍来鞍创新创业。实施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程。以“带土移植”等方式一体引进项目、团队和技术,推动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到2025年,引育拔尖创新人才、高水平人才团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名以上;组织实施省、市级“带土移植”项目总数不少于45个。积极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优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薪酬制度、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改革,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
到2025年,根据省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科技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在部分领域施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3.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推动人才政策升级,实行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一卡通”,全面推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安置等便利举措。
到2025年,持续优化“线上+线下”人才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政策找人”和“服务找人”,全面推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安置等便利举措。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4.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在产业工人中,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
激发产业工人干劲,提升技能。
到2025年,成立我市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推进工作专班,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做好后勤保障与协调工作,为参赛集训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技能成长、技能强省、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5.推进科技人才引育工作。持续做好外国专家和国际合作工作。充分发挥外国专家服务中心作用,做好外国人来华行政许可和项目服务工作。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等活动。依托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培育集聚一批能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引领相关领域和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积极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储备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新苗。
到2025年,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0人;争取培育高端人才入选国家人才计划,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培育中青年科技人才20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提升融合发展水平
1.推进科技园区晋位升级。大力推进高新区发展。持续加强与高新区的定期会商机制,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国排位。指导腾鳌高新区对标省内一流省级高新区,提升高新区创新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省排位。指导服务经济开发区加快批建省级高新区进度。充分发挥海城、台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加速现代化蔬菜种苗繁育、畜禽深加工等农业产业创新发展。
到2025年,鞍山高新区全国排位前50名;腾鳌高新区进入全省中游排位;海城、台安国家级农高区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海城市、台安县、高新区)
2.持续推进科技助力乡村发展。支持各级科技特派团(组)开展科技特派服务,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服务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开展辽宁省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全力推动海城市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发展。
到2025年,争取特派团(组)20个以上;培训农民技术员300人以上;海城市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建设成效显著。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海城市)
3.提高科技政策、举措时效性。根据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修改、完善我市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全力推进法治保障建设,打造良好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关于强化科技战略支撑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清单化、任务化、工程化推进《关于落实<关于强化科技战
略支撑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3年收官任务完成。
到2025年,科技创新体制日益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创新科技信贷方式。探索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新模式,打造“风险补偿+担保+贴息”的“鞍科贷”品牌,多渠道为企业解决科技创新资金需求。积极向市金融局和各金融机构推荐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联盟“盟主”、高企、瞪羚等优质企业,促进银企对接。
到2025年,累计完成科技信贷不少于1.5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提高科学普及水平。积极融入全省科创大环境,推进科普基地建设,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系列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全员参与科技创新氛围。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气象等社发领域科技水平,突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力量壮大。
到2025年,举办各类大中型科技创新活动不少于6次,全市科技创新普及率大幅提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方案》真落地、见实效。
(二)强化定期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年底绩效对账、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度,做到抓深抓实、见行见效。每月度调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等;半年调度年度目标完成进度、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找准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破解难题;每年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新要求、新任务,及时调整完善,重点任务、项目举措及责任单位。
(三)狠抓督促落实。加大县区考核力度,坚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落实,制定任务清单、项目清单,细化落实责任,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节点,用工程化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形成系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