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领域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不到位”“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等问题,精准到位,对全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向好,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衔落实,加大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我市深入开展“五提升、五攻坚”,牢牢扭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从优化创新生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方面发力。先后出台了《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鞍山市“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带土移植项目备案办法(试行)》、《鞍山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券实施管理办法》、《鞍山市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及项目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正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正在组织修改《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与时俱进,根据鞍山市科技发展现状,完善相关政策以科技创新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科技资金后补助政策落实落地,2023年向上争取企业科技扶持资金4970万元,兑现市本级科技创新后补助资金3645万元。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会同工商银行、保险机构、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和银行金融产品与保险业务介绍。积极加强与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合作,举办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对接会议。在与鞍山银行、工商银行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与中国银行、盛京银行、光大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满足企业质押融资贷款需求。广泛征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推送给银行,以期促成企业融资。同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及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推进科技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为重点,以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为主线,不断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建设。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问题,定期赴企业实地调研组实地勘察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现状以及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创新主体申报、院校合作、研发投入等情况,针对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形成调研结论报告,清单化、任务化推动我市创新主体全面发展。另外,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鼓励支持监管企业与社会各类型资本深化股权合作、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各自优势,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依据《鞍山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监管企业混改审批程序,强化混改全过程监督,依法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科技中介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发展
近年来,我市从构建梯度发展的产业中试体系、构建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构建科技情报服务体系、构建紧密对接重点产业的学科专业体系、构建科技金融赋能体系上重点发力,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生态,全面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构建梯度发展的产业中试体系。针对钢铁冶炼及深加工、菱镁、铁矿、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关键技术应用为导向,组建产业中试基地,打造开放统一的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域内外优质科研成果来鞍落地转化。重点推进鞍钢—东大高品质钢铁材料制备及应用中试基地和中钢集团鞍山煤焦油系先进碳材料中试基地建设。二是构建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和由技术需求方、成果供给方、转移服务方组成的技术转移服务链条,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强化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技术成果在鞍山落地转化。目前全市省级以上孵化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22家。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坚持在人才引用留上下功夫
一是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和《鞍山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鞍山市持续加大对创新型人才支持力度。其中,对于战略科技人才,给予最高400万元薪酬和购房奖励;对于“带土移植”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对于柔性引进的专家团队,按照年薪20%-30%比例给予奖励等。同时,积极落实“钢都英才卡”制度和中组部等部委《关于推动新时代东北人才振兴的若干措施》,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对科技型人才的支持力度,制定支持科技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相关政策举措。
二是支持科技型人才参与国家、省级人才项目选拔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能力提升。鼓励相关科技人才申报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以及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等项目。2023年,我市共有12位专家当选“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其中大部分专家均为科技领域人才同时做好专家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另外,积极落实“钢都英才计划”(2.0版)人社领域实施细则,积极鼓励科技类人才积极进行申报激励科技人才来鞍留鞍回鞍。
三是鼓励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联盟的形式,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解决企业卡脖子难题。某些程度上解决了企业高层次科技人员“招引留用难”的问题。到目前我市已经组建了“鞍山市储能材料领域产学研联盟”等29个典型性实质性产学研联盟,“鞍山市创鑫环保资源与环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等45个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涵盖了钢铁、菱镁、化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和领域。同时,针对鞍山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先后与辽宁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与辽宁大学的合作在鞍建立鞍山城市研究院,主要开展城市重点产业研究,在钠电池、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深入合作;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拟在鞍联合建立鞍山矿产业实验室,因地制宜发展矿产业新质生产力,从而解决鞍山高端科技人才紧缺难题。
六、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政府信用水平
持续开展涉企法治体检、深化送法进企业等专项行动,根据我市科技型企业现状,统筹市律师协会优化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有针对性地提供符合行业特点、服务企业发展的定制化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水平不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不高”“企业合同等法律文书不严密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宣讲保障科技领域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等形式,帮助科技型企业建立法律“防火墙”,积极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 联系人:修华阳 联系电话:1884207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