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五位一体”科研平台管理体系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布局企业研发机构,加强科研平台体系顶层设计。我市聚焦“8+1”重点产业集群,着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以平台建设带动产业升级。2023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9家,其中包括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13家,覆盖核电用钢、特殊钢智能制造、菱镁矿精深加工、新能源储能、有机新材料、水处理及土壤修复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2024年,面向全市企业征集了129项科技创新需求,并全部推荐到省科技厅,争取列入省级科技项目指南,推动科技创新平台与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
二是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创新平台技术攻关能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钢铁、菱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指导中国-尼日利亚电力电工装备工程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辽宁宏成供电有限公司“新型虚拟电厂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等项目列入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全市累计实施“揭榜挂帅”项目22个。开展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荐企业申报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数字经济专项方向),我市辽宁希思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功入选第三批辽宁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辽宁烽火台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三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获得50万元资金支持。
三是构建创新人才团队,提升创新平台成果转化能力。2023年,我市各类创新平台持续完善人才交流、合作和共享机制,通过“人才飞地”柔性引才留才,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10人,实施“带土移植”项目15个,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及大功率驱动技术关键技术”等4个项目列入辽宁省“带土移植”计划项目,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OLED柔性显示材料研发及产业化”等5个项目列入鞍山市“带土移植”计划项目。各级部门主动为列入省“兴辽英才计划”的产业高端人才服务,对接人才合同、奖励资金账户等相关工作,协调市委人才办、文旅局落实获评人才医疗、旅游等领域相关政策待遇,切实保障获评人员资金奖励和其他方面的福利。
四是强化创新制度建设,保障创新平台平稳有序发展。将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奖励政策纳入《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鞍委发〔2022〕5号),对建立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相继出台《关于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鞍委办发〔2021〕19号)、《鞍山市实施创新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鞍振组发〔2024〕1号)等科技创新政策文件,支持和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
五是加强考核评估工作,完善创新平台资源优化配置。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费减免等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组织各类创新平台参加省创新平台运行评估, 鞍钢集团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家创新平台累计获得400万元省级创新平台后补助资金支持。完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与资源优化配置机制,2023年兑现市级科技创新补助资金3605万元,惠及企业200余户。
下一步工作,科技、发改和工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钢都英才计划”若干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落实鞍山市数字产业园、千山湾科技园建设有关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等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级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吸引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人才落户鞍山。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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