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整合对象
我市原有的14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60家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优化整合方式
对原有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评估不通过的将取消资格;对2019年以来获批的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评估,评估不通过的将取消创新中心资格。
三、相关要求
各依托单位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网址http://www.askjfw.com/)进行在线填报《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年度报告书》,未注册的单位请先完成注册,注册完后联系工作人员审核(市创研中心于芳:13941285331),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填报。年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使用2021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对年报填报的内容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初审操作。同时填报《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意见表》,并盖章扫描后发电子版至asjhc@sina.com,初审及整合意见表上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与平台科 张明钰
联系电话: 5225702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2: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汇总意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