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3来源:市科技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鞍山科技创新能力,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附件1)的提名要求,及省科技奖励相关文件规定。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账号

    各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经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

    具体流程:申报单位注册——提名单位审核(市科技局)——申报人注册——申报单位审核——开始填报。

    注:初次申报的企业,注册一级申报企业账户,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填表流程。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使用原账号登录填报,不必重新注册。

    (二)填写提名书

    提名书是省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要求,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提交。

    四、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6月27日08:00

    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17:00

    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17:00

    五、申报材料

    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千山中路280号,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南楼2楼232房间。

    纸质材料:

    1、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附件4),不另加封皮。2份(标注原本、复印本)

    2、公示文件(附件2)1份

    3、公示截图或照片1份

    4、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推荐意见(附件5)1份

    5、信用承诺书(附件6)

    注:2——5项材料不装订在内,单独报送。

    电子版材料:

    1、所有公示文件扫描件

    2、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文件名称注明公示单位、公示日期,公示地点或网站、公示方式)

    3、信用承诺书(附件6)扫描件

    六、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参照(附件2),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8月15日前公示结束)。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七、网址和联系方式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

    联系人:丁玲君 5223369

            杨  洋 5212135

    邮  箱:Asscl2017@163.com

     

      鞍山市科技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