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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鞍科发〔2022〕1号)
    时间:2022-04-20来源:市科技局作者:点击:

    鞍科发〔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科技支撑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本市科技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印发《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围绕疫情防控,征集科技创新需求,强化抗击疫情科技支撑。支持企业针对疫情协查系统、大数据时空伴随联查预警分析系统、交通运输车辆智慧防控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与试验,并加快应用推广。

    2.围绕主导产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多层次科技资源集合的作用,优先支持抗疫相关企业组建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集聚疫情防控科创资源。

    3.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服务企业作用,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创客)在科技创新研发、试验等方面提供便捷条件。及时兑付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券,帮助企业和创新团队节省检测服务费,降低研发成本。

    4.落实科技政策后补助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尽快落实2021年科技后补助资金,督促科技资金尽早拨付到企业。     

    5.落实企业税收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6.落实科技金融保障。会同合作银行,对在鞍山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贷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续贷;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息降费,确保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融资成本。

    7.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在孵企业、团队房租,优先支持在孵企业享受各项科技政策。

    8.支持科技特派赋能乡村振兴。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依托各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和科技特派团(组),开展“抗疫情 助春耕”等系列活动。在相关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优先支持其申报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9.优化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由于不能赴辽阳、沈阳现场体检,健康证明容缺后补。

    10.优化在线服务。发挥鞍山市科技服务网、科技局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作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一对一指导服务。加大鞍山科服网科技政策宣传力度,为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了解科技创新政策、强化成果对接服务等方面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平台。

    上述措施拟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视疫情发展情况,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