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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7-31来源:市科技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17〕23号)(见附件1)规定,围绕科普服务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重点依托特色产业科技平台、多元化科技场馆和各类生产设施(流程)教育基地等,引导经营性科普产业与公益性科普事业协同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省科技厅、省科协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0〕58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申报范围、认定条件和评审程序等按照《辽宁省科普基地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2)规定办理,请各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表格详见附件3),网址为http://218.60.151.64//,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8月11日。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三、各科技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11日前,将省级科普基地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市科技局法规与监督科。

    四、联系方式

    鞍山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联系人: 孙  平  修华阳

    电  话:5216538  13841282533  18842075111

     

    附件:1.《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辽宁省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7

          2.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管理指南

    附件2

          3.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请表

    附件3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