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我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臧喜民同志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意见”。
臧喜民同志符合国家领军人才的相关标准,同意认定臧喜民同志为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人员: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