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121号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申报。
附件1:辽科办发〔2019〕1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