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完善“创谷”政策体系,建设孵化服务平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议》第1—18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0-15 15:4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农工党鞍山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创谷”政策体系,建设孵化服务平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创谷建设,县(市)区统一规划建设各具特色创谷

    各县(市)区都已规划建设创谷,围绕地区的特色产业发展,全部制定了各自的创谷建设方案,并已规划启动创谷建设,目前四个创谷已初见雏形。

    鞍山高新区规划建设了“哈工大-智谷”,引进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哈工大(鞍山)技术研究院,负责该创谷的运营。该创谷主要定位新一代信息技术(窄带物联网NB—IOT)的新硬件、人工智能、新能源,以及通过搭建军民融合平台、加速科研成果和军用技术在鞍转化。在无人机、机器人、智能硬件等领域,培育、引进行业的领军企业。目前该创谷已组建了7个研发团队;开发出了10多个高科技产品,依托团队孵化了8个科技型企业。

    高新区还规划建设了“拓派汇智谷”,经开区规划建设了“辽宁电子科技智能制造创业谷”,铁西区规划建设了“EGO通尊创业谷”,该创谷引进杭州颐高集团专业管理团队,利用通尊科技园闲置楼宇打造铁西区创谷。

    二、开展首批创谷的评估审核

    2017年年底,开展了鞍山市首批创谷的评估审核,由市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首批创谷开展评估审核,首批有“哈工大-智谷”、 “辽宁电子科技智能制造创业谷”、 “拓派汇智谷” 三个创谷通过评估审核,下一步将按照《鞍山市创谷实施意见》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科技服务,不断完善创谷功能

     一是依托鞍山科技大市场为创谷及入驻团队和企业提供服。

    鞍山科技大市场为东北地区最大、省内首家科技大市场,大市场集“交易、共享、服务、交流”四位一体的功能。通过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汇集技术、成果、资金等科技资源供需信息,依托政策引导和市场交易,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通过技术平台、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专家人才等资源共享,实现科技资源的开放整合与高效利用;通过人才创业、政策落实、知识产权、科技中介、联合创新等专业化和集成化服务,构建流动、高效、协作的创新体系,实现科技资源与产业的有效对接;通过举办科技大集市和各种专业论坛,开展科技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促进科技资源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与国际化。

    二是正式成立鞍山科技金融超市,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科技金融超市推出“科贷通”、“兴科贷”、“锦科贷”、等7个科技信贷产品,主要解决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问题,截止目前累计为50余家企业提供科技贷款1.4亿元。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组织创新创业大赛,鞍山市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共有6个项目获得一等奖,12个项目获得二等奖,24个项目获得三等奖。

    还组织各县(市)区、各创谷单位负责人赴大连参加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赴大连同济创业谷和沈阳市典型的众创空间等学习考察等。

    各创谷还举办沙龙、项目路演、融资服务、创业大讲堂、“2018 中国创新创业发展论坛鞍山峰会“等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加强政策供给,打造创新生态系统

    一是出台的《鞍山市创谷工作实施意见》,对每个创谷首次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累计补贴金额最高2000万元。

    二是出台《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市政府设立种子基金引导资金,引导县(市)区设立公益性种子资金,以直接投资、借款或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企业种子期发展。

    三是出台《鞍山市发展金融+实施意见》,建立鞍山市股权投资母基金40亿元。

    四是出台《鞍山市“城市合伙人”行动计划》,设立城市合伙人行动计划资金,通过论证的城市合伙人,享受市政府提供的土地、税收、奖励等政策。

    五是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引领的若干政策》,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

    五项政策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创新政策链,为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