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0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0-15 15:4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九三学社:

    贵组织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对目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找出了现存的各种问题症结,透彻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三条建议很有见地,对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拥护国家的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考核指标,采纳贵社提出的宝贵建议,贯穿于全年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中。

    一、关于企业维权举证难,成本高的问题,我们历来十分重视。2013年,辽宁省制定了为期三年的《辽宁省专利保护“利剑护航”专项行动方案》,鞍山市定期在大连“专交会”、锦州“农博会”、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等开展“雷霆”、“利剑护航”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为专利权人维权提供正规和快速的维权渠道,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措施。近几年,鞍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供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咨询意见近百份。2015年,鞍山市发蓝股份有限公司因商业秘密被侵犯到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寻求帮助,鞍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随即告知完善证据材料并邀请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律师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会同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商定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快速批准逮捕,有效控制了损失范围的扩大,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2018年3月21日,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告成立,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从国家监管总局的设立初衷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多部门分头执法现象将得到缓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保护格局将初步形成,有利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国家、省相关部门的要求,组建一支满足鞍山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执法队伍。

    二、关于行政执法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我国《专利法》历经三次修改,第四次《专利法》修订草案正在加快推动修改完善,惩罚性赔偿措施等已列入新的《专利法》体系中。2017年底,国家局印发了关于《专利行政执法复议指南(试行)》、《专利执法行政应诉指引(试行)》的通知,对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有了新的指导要求,作为专利执法部门,我们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点做好专利执法的确权与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创新者、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鞍山市企业创新创业营造优良的环境。我市在每年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专利维权执法活动,2017年,“12330”维权举报接待接听413次,完成执法案件75件,包括10件侵权调处案件和65件假冒专利案件,但是在专利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取证难、调查难的困境,专利执法人员没有绝对的权威保全侵权证据,侵权方抗拒执法的现象仍有发生,这些亟需国家局、省局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的制定或修改中予以重视,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三、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少,高层次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鞍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调整内部机构职能和职数,设知识产权监管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保护处等负责知识产权的专职工作,共计10人。同时,整合鞍山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维权援助中心、交易展示中心正式成立“鞍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日常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达到12人。县(市)区行政管理机构得到不断完善,目前,全市知识产权系统行政管理人数达到58人。2017年组织参加辽宁省法制办举办的专利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具有省执法证8人,国家级执法证7人,1人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鞍山市还成立了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建了维权援助专家队伍,涵盖化学、材料、机械和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在专利奖评审、创新创业大赛以及专利行政调解等工作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感谢贵组织对鞍山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衷心的欢迎贵组织继续关注我市的知识产权建设工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大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