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8-10-26 10:5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鞍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鞍山产业发展需求、具有鞍山特色的技术转移体系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技术转移体系的三大重点任务,即搭建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

    在搭建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方面,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发挥鞍山科技大市场作用,主动对接东北科技大市场,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经理人队伍。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融合,逐步拓宽各类资本参与技术转移投资、流转和退出的渠道。

    在拓宽技术转移转化通道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企业人才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引导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活动。对标省技术转移工作体系,构建市、县两级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加快技术转移政策信息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为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实施方案提出要树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导向。高校、科研院所要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再上缴财政。在统筹调控的绩效工资水平内,下放高校、科研院所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允许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对在市内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实施方案还明确,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落实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