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奖励性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18-08-06 13:5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改进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5号)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财教〔2017602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奖励性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第一条说明了该《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科技财政资金使用,参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我们制定了该政策。

    二、后补助范围及补助对象

    第二条就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奖励性后补助适用的范围和补助对象做了规定,对“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确定了补助性质及补助范围。

    三、后补助程序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三条规定了奖励性后补助的程序管理分为四个步骤:发布通知、提交申请、项目评审(评价)、奖励实施。

    第四条对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说明,并明确了单位获得的奖励性后补助财政资金,由单位统筹使用。

    三、违规惩罚

    第五、六、七条对项目单位、专家(中介机构)、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违规以后的惩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其他事项

    第八、九条规定了公示期限,且未尽事宜将按照市科技计划管实施细则执行。第十、十一条明确了该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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