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鞍山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有哪些?
答:为支持和引导我市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财教〔2017〕602号)精神,结合鞍山实际,制定《鞍山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
附件: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鞍山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