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1-31 15: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是鞍山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与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推进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拟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措施;负责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基金的合理配置。

    (五)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编制、管理、实施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特种科技计划。

    (七)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统一登记、认定;组织技术、成果、专利贸易交流;组织制定科技成果鉴定以及各类科技奖的评审和向上级推荐、申报。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的草案;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九)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科技情报和信息的搜集、研究、分析、交流,发布国内外科技信息;承担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保密工作。

    (十)协调、联络埠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对地方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的对接与合作。

    (十一)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高新区与国家和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组织实施;调节、仲裁技术合同纠纷和专利纠纷。

    (十三)编制市级重点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负责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中试项目。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鞍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3.鞍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鞍山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5.鞍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6.鞍山市科技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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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947.7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947.71万元,比上年增加719.31万元,增长32.28%,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2947.7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19.31万元,增长32.28%,其中:项目支出增加719.31万元,增长32.28%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大型仪器共享补贴;二是增加了科技特派工程及科技扶贫工程;三是增加了鞍山科技服务网和科易网建设。

    二、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7.7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71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40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5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2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4万元,项目支出939.5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47.71万元,比上年增加719.31万元,增长32.28%。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947.7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19.31万元,增长32.28%,其中:项目支出增加719.31万元,增长32.28%。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大型仪器共享补贴;二是增加了科技特派工程及科技扶贫工程;三是增加了鞍山科技服务网和科易网建设。

    三、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8.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4万元。

    人员经费1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8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8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2.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及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4.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145.7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月,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单项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科技特派工程、科技扶贫工程400万元,此项为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及政府购买服务,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四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