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鞍山市科学技术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高新区千山中路280号),联系电话5217006。
一、总体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以及《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安排部署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鞍山市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主要涉及全市科技发展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等动态信息。
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鞍山科技工作动态、微博微信及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做到功能更完善、操作更便捷、页面更美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块更加美观实用。定期更新网站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子栏目,做到信息及时制发、及时更新、及时维护。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为加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科技局制定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制度,这两项制度已在科技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在市科技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布。我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已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鞍政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分别负责科技管理、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市科技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6年,已在科技局系统网站公布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
(二)科技管理和科技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科技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和公告制度,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与验收结果公告制和科技奖励公示制。涉及科技管理、科技项目、科技资金、科技奖励等重大事项一律进行了公开,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和责任主体。《关于印发<鞍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申报的通知》、《关于设立鞍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办法》等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均已在市科技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鞍政办文件的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方案》。《方案》作为我局执法信息公开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公开主体与权限、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以及公开方式。2016年,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纠纷案件7起,依法不公开。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1件,均已结案。我局2016年无需要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科技局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以各种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形象生动。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今年以来,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政务微博、信件反馈、问卷调查专栏,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做到积极予以回应,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单位信息完善率为100%,坚持值守天数,保障值守率,连续九个月获得满勤奖章。
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能够及时通过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对《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6]51号)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并将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在市科技局网站。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科技局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健全,2016年科技局未收到社会关切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条,为当面申请,已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不存在,已按时办结。
八、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科技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4件(其中科技局主办9件,协办5件),涉及推进大众创业、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组建科研联盟、提供科技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方面。每一个建议,每一个提案都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所以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办理,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我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开。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将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及时更新并在局网站公开。
(二)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们对2016年科技局制成的文件进行了详细研究,按要求及时将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编制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送市政府,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出台了《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制度》、《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公开的内容,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在局机关和情报所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2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利用“5.15政务公开日”,与科技活动相结合,在科技局及科技大学设立宣传点,通过向群众发放政策咨询手册或宣传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农村,到农村放映农业知识宣传片等向群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升了政务公开活动的内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市科技局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原有网络公开、媒体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政务微博、科技动态杂志等公开渠道。
2.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积极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3.做好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无。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