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2-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直投项目”)将启动申报,请各申报企业认真研究《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和《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直投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

    支持企业围绕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等我省重点产业和相关领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加快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转化新成果等。

    二、直投项目支持方式

    直投项目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资金额度的核定,直投项目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原则上资金规模控制在1002000万元之间,投资期限为2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直投基金退出时间短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暂不支持获得过各类省科技资金支持的同一创新项目。

    三、直投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附件,完成填写后点击上报。

    2、市科技局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水平、创新绩效、研发投入预算、申报企业的创新能力、融资条件、财务能力等进行项目评审。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317之前将直接投资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邮箱:asjhc@sina.com

    (二)请申报企业于315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及相关附件的上传,所有附件必须要企业盖章后扫描上传。上传附件包括:

    1、《引导基金直接投资股权转让协议》

    2、《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合同》

    3、《真实性声明》

    4、《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确认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企业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8、二级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单

     

    人:张明钰

    联系电话:0412-5225702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227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创业)kjj.anshkjj.kjkkkjj.anshan.gov.cn耐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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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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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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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直接投资基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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