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科发〔2016〕3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推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与发展,构建新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鞍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的条件参考《鞍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kjj.anshkjj.kjkkkjj.anshan.gov.cn萍季滞尽罢呶募崩浮#?/SPAN>http://kjj.anshan.gov.cn)
二、申报材料
1、联盟成员共同签署的联盟协议文本;(附件1)
2、联盟申请表;(附件2)
3、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附件3)
4、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交的材料需一式五份,其中联盟协议文本另提供一份原件。
三、申报要求
1、联盟已正式成立,并已召开联盟成立大会。
2、根据《鞍山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已被认定为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自动等同于具备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格,此次不需申请市级认定。
3、各联盟发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
4、申报材料经各主管部门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1.联盟协议文本
附件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
附件3.联盟组建必要性说明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