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
现将2015年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鞍山市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资金专款专用,并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请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通知后在30日内在鞍山科技信息网上签定任务合同书。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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